美國計劃修改鋰電池包裝運輸安全法規 ,新法規將覆蓋幾乎所有類型鋰電池
2010年 2月12 日,美國交通運輸部(DOT)及和危險物質安全管理局(PHMSA)通過 WTO秘書處,發布了關于鋰電池包裝和運輸要求法規草案的 G/TBT/N/USA/518通報。擬除極小電池外,所有鋰電池均列為危險品。
草案主要修訂內容
1、擬刪除《危險物質管理法規》中對于小型鋰電池的豁免條款,將除極小型鋰電池外,所
有類型鋰電池均按危險品運輸;
2、鋰電池應當隨附確保航空承運人員(包括飛行人員)適當和小心處理的危險信息;
3、加強鋰電池 UN38.3 測試報告鑒別;
4、鋰電池在海運和陸運前,也需提供 UN38.3 測試報告。
中國召開 TBT 通報評議會
中國為鋰電出口大國,為保護我國相關產業利益,減輕技術性貿易措施對我國經濟可能產生
的影響,4 月19至 20 日,由國家質檢總局、標準法規研究中心主辦,各有關行政職能部門、專業機構參與的美國鋰電池包裝運輸 TBT 通報評議會在深圳舉行。作為受邀的唯一第三方檢測集團,PONY 譜尼測試參加了此次評議會,并發表專家意見。 會上,各方代表及專家針對美國此次TBT通報的各項內容進行了逐條解讀及評議。尤其南方航空的專家代表,還特別針對去年深圳一公司偽造篡改我司報告,造成美國航班起火事件一事,指出需加強管控報告鑒別工作,杜絕篡改和假報告可順利出貨的問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