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據鋰電池國家標準:GB/T18287-2000,鋰電池的檢測項目包括外觀、放電性能、高低溫性能、荷電保持能力、循環壽命;耐熱、耐振動、耐碰撞、耐自由跌落的環境適應性;過充電保護、過故電保護、短路保護的安全性能;耐重物沖擊、熱沖擊、過充電、短路的安全性能;儲存性能等。下面重點講解放電性能、高低溫性能、循環壽命及過充、過放和短路保護方面的測試條件及標準。
1、在放電性能測試方面,標準要求在(20士5)℃的條件下按規定的充放電倍率進行充電并放電到終止電壓,放電時間不少于規定值。
2、高溫和低溫性能則分別在(55士2)℃和(-20土2)℃[對聚合物鋰離子電池為(-10士2)℃]條件下側試,實驗結束后將電池取出,在環境溫度(20士5)℃的條件下擱置2h,電池外觀應無變形、無爆裂。
3、對循環壽命的要求是在環境溫度(20士5)℃下以1C5A充電和電流放電至終止電壓,擱置0.5-1h后再進行下一個充放電循環,直至連續兩次放電時間小于36min,則認為壽命終止,電池的循環壽命應不小于300次。
4、對過充電、過放電和短路保護,要求電池在規定的操作條件下不爆炸、不起火、不冒煙或不漏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