鋰離子電池的額定容量是指在一定放電條件下,電池放電至截止電壓時放出的電量。IEC標準規定鎳鎘和鎳氫電池在20+_ 5c環境下,以0.1C充電16小時后以0.2C放電至1.0V時所放出的電量為電池的額定容量,以C5表示而對于鋰離子電池,則規定在常溫,恒流(1C)恒壓(4.2V)控制的充電條件下,充電3 h再以0.2C放電至2.75V時,所放出的電量為其額定容量電池容量,電池容量的單位有Ah,mAh(1Ah=1000mAh).
鋰離子電池的放電殘余容量是指當對可充電電池用大電流(如1C或以上)放電時,由于電流過大使內部擴散速率存在的“瓶頸效應”,致使電池在容量未能完全放出時已到達終點電壓,再用小電流如0.2C還能繼續放電,直至1.0V/支時所放出的容量稱為殘余容量。